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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承担超出合同面积3%以外那部分房款,开发商不交房咋办?

作者:aqi 来源: 日期:2025-5-2 人气:13 评论:0

  在房屋买卖中,合同面积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售面积,来源为房屋图纸;产权登记面积是指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的实际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由于目前商品房销售大都实行预售制,实际测量的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两者会有一定的误差。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要据实结算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所以综上所述,房主不承担超出合同面积3%以外那部分房款,开发商不交房咋办?万科民安雲河锦上售楼部小编觉得那么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属于开发商违规操作,房主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安琪退返款项,或者房主在缴纳3%范围以内的房款,业主可以起诉于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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